中新網杭州12月2日電 (記者 趙小燕)因拒不支付合同款項而登上法院失信“黑名單”的中鐵港航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下稱中鐵港航)近日被浙江杭州江乾法院曝光。不過,在法院曝光之後,該公司仍拒絕執行80餘萬款項,也未曾與法院聯繫。根據法院及原告方信息,中鐵港航一直表示公司沒錢。記者今日從法院瞭解到,法院近期將前往該公司所在地廣州,可能會強制執行。
  中鐵港航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三級子公司,其前身中鐵大橋局集團三公司,該公司主要從事各類港口與航道工程、橋梁工程、鐵路工程等施工。從簡介情況來看,該公司曾獲評“廣東省文明單位”、廣東省“百強企業”及“中央企業紅旗班組”榮譽稱號。
  不過,因為一起標的不到百萬的租賃合同糾紛,中鐵港航被浙江華鐵建築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浙江華鐵)告上法庭。
  根據起訴書,2011年4月,中鐵港航因承建貴廣南廣鐵路廣州樞紐工程,與浙江華鐵簽署了鋼支撐租賃合同,約定中鐵港航向浙江華鐵祖靈鋼支撐及附件,雙方也約定了租金標準、支付時間、違約責任等。
  不過,在浙江華鐵陸續向中鐵港航提供相關租賃物後,中鐵港航至今分文未付。
  2013年4月,浙江華鐵向江乾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中鐵港航支付61萬餘元租金計算至2013年4月17日止的違約金15萬餘元。
  庭審中,中鐵港航對合同租金無異議,但要求重新計算違約金。
  2013年6月,法院判決中鐵港航支付租賃費、維修費等616165.77元,同時支付違約金150406元。兩項合計近77萬元人民幣。
  因為中鐵港航方面一直未支付款項,2013年7月,浙江華鐵方面向法院申請執行。
  根據江乾法院方面信息,他們接到申請後曾去過中鐵港航,對方表示希望能免去一部分違約金。
  之後,浙江華鐵與中鐵港航達成執行和解,浙江華鐵願意減免違約金5萬元,本金與違約金共75萬餘元,被執行人首期支付20萬元,在3個月內履行完畢,餘款後期繼續履行。
  不過,該案執行並不順利。“他們態度在後期完全變了,直接就說沒有錢,該怎麼樣就怎麼樣。並且說法院如果能執行到財產就執行好了。”華鐵方面律師表示。
  最終,在執行和解後的3個月內,中鐵港航並未支付款項,而是又向法院討價還價,要求免除全部違約金後再考慮本金問題。
  2013年10月,江乾法院將中鐵港航列入失信“黑名單”與其同期列入的還有中鐵十八局等大型國企。
  江乾法院方面介紹,中鐵十八局在被列黑名單後立刻支付了2000多萬元款項。不過,同為國企的中鐵港航局則毫無反應,對法院的失信登記置之不理。
  江乾法院相關承辦法官介紹,目前為止,中鐵港航還尚未與法院取得聯繫。
  近期,杭州法院系統正進行收網2013的執行行動。12月1日凌晨5電多,記者就跟隨執行法院經歷了兩個執行案件,眼見一位浙江工商大學的老師因長期拒不執行被帶回法院。
  12月,江乾法院法官還將前往中鐵港航所在的廣州執行。此前法院已去過廣州摸底,此次前去,可能對其強制執行。(完)  (原標題:中鐵港航拒不履行法院判決 登黑名單或被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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